消防裝備維護
⑴ 消防工程維保:消防設備如何進行維護保養
物業企業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主要從:
1、制定完善的日常檢查、設備使用規范、設備定期維護等方面的制度及檢查登記表格;
2、嚴格落實各項制度,並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
3、公司層面的重視,對損壞或過期的器材,及時投入人力、物力,進行維修或更換。
比如:某物業企業的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⑵ 消防設備日常維護注意什麼呢
消防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管理規定
1.目的:檢測設施設備性能,及時維護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2.適用范圍:各項目參照執行
3.職責:安保部和工程部相互配合完成此項工作。
4.術語
5.程序
5.1消防設備的管轄:物業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供滅火時使用,平時必須處於良好狀態。
5.1.1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位置。
5.1.2消防報警系統每半年測試—次。
5.1.3樓內消火栓每季度進行一次帶水試驗,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態。
5.1.4樓內消防栓與滅火器每周檢查一次,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一 室內消防栓的檢查內容:
(a)消火栓箱內的水帶,水槍等設備是否齊備,水帶有無霉爛,遠程啟泵按紐及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b)消火栓栓體有無銹蝕、漏水現象、栓口橡膠墊圈有無損壞丟失,消火栓閘閥開啟是否靈活,必要時應對閥桿加註潤滑油。
(c)系統各種閘閥的啟閉狀態是否正常。為防止無關人員誤動閘閥,有些閘閥可根據情況對其手輪加以鎖封。
(d)消防水泵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是否可靠。
二 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a) 滅火器箱的完好程度
b) 滅火器瓶光滑程度,生產日期
c) 滅火器是否使用,壓力指數是否正常
5.1.5樓外消火栓、結合器每年保養二次。
5.1.6輕便滅火器材每半年進行一次檢修。
5.1.7安保部負責消防報警系統的日常使用,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及安全通道指示燈的維修保養工作,對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兩部門應密切配台。
5.1.8各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保安保部。
5.1.9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堵塞。
⑶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一.消防器材發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是適量、適用、合理。 2、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每月至少定期檢查一次,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發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格值20%予以處理,空瓶未及時更換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況嚴重者,依法處罰。 3、消防器材由質安部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質安部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後方可入庫,並要有準確的台帳。 4、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質安部,由質安部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後方可領取。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並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水溶劑滅火器必須申報,由質安部統一管理。 二.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公司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 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 科室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 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公司質安部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 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各部門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台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採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後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並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四.公司內「三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旅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消防條例、規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本隊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公司方檢查,服從管理。 2、凡進入我公司施工的「三隊」必須與公司質安部簽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時上報本隊制定的防火防爆責任制和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3、如需在公司內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時,必須在施工前到公司質安部申領《易燃易爆部位申請表》,經質安部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4、如在公司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得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隻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補救。 6、 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⑷ 消防設備如何進行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
消防設備的保養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恆、常抓不懈,才能使消防設施設備處於長期的良好技術狀態之中,所以,抓好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是物業服務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的維護保養中重點對物業區域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等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保障平時必須處於良好狀態。物業服務企業應抓好以下方面的保養工作:
(1)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位置。
(2)消防報警系統每半年測試一次。
(3)樓內消火栓每季度進行一次帶水試驗,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態。
(4)樓內消火栓與滅火器每周檢査一次,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5)室內消火栓的檢査內容:
(6)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7)樓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每年保養二次。
(8)輕便滅火器材每半年進行一次檢修。
(9)安防部負責消防報警系統的日常使用,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及安全通道指示燈的維修保養工作,對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兩部門應密切配合。
(10)各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安防部。
(11)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堵塞。
(12)消防設備日常維保工作安排:
(13)消防設施的日常保養服務:
(14)消防設施整改服務。
由於消防設備出現系統性故障,無法通過更換零配件及簡單維修解決,必須進行局部整改,以達到防患於未然的目的。
(15)建立消防管理體系服務:
⑸ 怎樣做好消防設備維護 消防維保和保養
日常維保工復作安排1、每月按計劃抽制樣測試部分設備,致使一年內所有設備全部測試一遍。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2、每季度或半年(視消防工程大小)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每年用公司專業的消防檢測隊伍進行詳細的消防檢測,包括消防設施檢測及消防電氣性能檢測。出具正規檢測報告,報消防部門備案。4、協助或完全負責同消防部門的業務,確保不因消防問題而耽誤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5、視消防工程大小,公司可派專人常駐工作,協助處理日常問題。應急維保服務公司承諾一般問題8小時內到現場解決,嚴重或緊急問題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解決。以誠信的服務態度同甲方保持密切的合作關系,注重彼此間的勾通,遇到問題協商解決。 重慶通達自控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消防工程、消防報警設備、建築消防設施維保、廠房消防維保、電力電信消防維保、樓宇自動控制系統維保等。
⑹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怎麼管理
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與維護
(一)常規消防器材裝備
1、大型物業管理區域一般配備 大型物業管理區域的一般配備應包括消防頭盔、消防戰斗服、消防手套、消防戰斗靴、消防安全帶、安全鉤、保險鉤、消防腰斧、照明燈具、個人導向繩和安全滑繩等。
2、消防器材一般配置
(1)樓層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應結合物業的火災危險性,針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特點進行合理的配置。一般在住宅內,多層建築中每層樓的消防栓(箱)內均配置2瓶滅火器;高層和超高層物業每層樓放置的消防栓(箱)內應配置4瓶滅火器;每個消防栓(箱)內均配置1~2盤水帶、水槍1支及消防卷盤。
(2)崗亭配置物業管理項目的每個保安崗亭均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在發生火警時,崗亭保安員應先就近使用滅火器撲救本責任區的初起火災。
(3)機房配置各類機房均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以保證機房火災的處置。機房內主要配備有固定滅火器材和推車式滅火器。
(4)其他場所配置其他場所配置滅火器材應保證在發生火災後,能在較短時間內迅速取用並撲滅初期火災,以防止火勢進一步擴大蔓延。
(二)消防裝備的維護、管理
1、定期檢查常規消防裝備是配備在隊部的戰備器材,應定期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破損、泄漏、變形或工作壓力不夠時,應對器材進行維修和調換申購,以防在訓練中發生事故。
2、定期養護所有員工應愛護器材,在平時訓練和戰勤中對器材都應輕拿輕放,避免摔打、亂扔亂擲,用完統一放回原處進行歸口管理,並定期清洗和上油,以防器材生銹、變形和失去原有功能。
⑺ 消防設施怎樣維護保養
消防設備的保養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恆、常抓不懈,才能版使消防設施設備處於長權期的良好
技術
狀態之中,所以,抓好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是物業服務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的維護保養中重點對物業區域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等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保障平時必須處於良好狀態。物業服務企業應抓好以下方面的保養工作:
(1)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位置。
(2)消防報警系統每半年測試一次。
(3)樓內消火栓每季度進行一次帶水試驗,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態。
⑻ 消防器材怎麼注意維護保養啊
消防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管理規定
1.目的:檢測設施設備性能,及時維護保養確保運轉正常
2.適用范圍:各項目參照執行
3.職責:安保部和工程部相互配合完成此項工作。
4.術語
5.程序
5.1消防設備的管轄:物業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供滅火時使用,平時必須處於良好狀態。
5.1.1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位置。
5.1.2消防報警系統每半年測試—次。
5.1.3樓內消火栓每季度進行一次帶水試驗,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態。
5.1.4樓內消防栓與滅火器每周檢查一次,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一 室內消防栓的檢查內容:
(a)消火栓箱內的水帶,水槍等設備是否齊備,水帶有無霉爛,遠程啟泵按紐及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b)消火栓栓體有無銹蝕、漏水現象、栓口橡膠墊圈有無損壞丟失,消火栓閘閥開啟是否靈活,必要時應對閥桿加註潤滑油。
(c)系統各種閘閥的啟閉狀態是否正常。為防止無關人員誤動閘閥,有些閘閥可根據情況對其手輪加以鎖封。
(d)消防水泵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是否可靠。
二 滅火器的檢查內容:
a) 滅火器箱的完好程度
b) 滅火器瓶光滑程度,生產日期
c) 滅火器是否使用,壓力指數是否正常
5.1.5樓外消火栓、結合器每年保養二次。
5.1.6輕便滅火器材每半年進行一次檢修。
5.1.7安保部負責消防報警系統的日常使用,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及安全通道指示燈的維修保養工作,對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兩部門應密切配台。
5.1.8各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保安保部。
5.1.9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堵塞
⑼ 消防裝備維護保養順口溜
設備維護順口溜
設備維護不簡單,
警覺細心又大膽。
設備出現新問題,版
動手之前先權分析。
望聞問切斷故障,
有了把握才上場。
機械維修要小心,
防止軋傷痛自己。
解決問題要積極,
出現事故不心急。
沉著處理少後遺,
常巡設備保運行。
機械傳動全靠油,
干油少油磨損快。
定期清點備用件,
防止短缺誤生產
安全用電要牢記,
帶電操作不可取。
電源線路要勤檢,
須防老化留隱患。
電器元件怕灰塵,
定期清理要到位。
空壓機房要巡檢,
一日多巡不得嫌。
培訓員工重安全,
人身設備少事件。
設備維護順口溜,
常讀常念心中留。
⑽ 物業企業如何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物業企業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主要從:
1、制定完善的日常檢查、設備使用規范、設備定期維護等方面的制度及檢查登記表格;
2、嚴格落實各項制度,並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
3、公司層面的重視,對損壞或過期的器材,及時投入人力、物力,進行維修或更換。
比如:某物業企業的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
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10)消防裝備維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設單位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准設計、施工的;
(二)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
(三)建築施工企業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一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除依法對使用者予以處罰外,應當將發現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情況通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生產者、銷售者依法及時查處。
第六十六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條 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文件的,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質、資格。
前款規定的機構出具失實文件,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由原許可機關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