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世品文物
⑴ 李老師淺談怎樣辨別「傳世瓷器」和「出土瓷
鑒別區分新老瓷器的方法:老瓷與新瓷之間,在大部分器物中,在正常狀態下,是正與反相對立的關系。在這里只寫有關老瓷器方面的特徵與共性。一、一般老瓷器的釉面溫潤如玉,沒有耀眼的浮光。二、傳世老瓷器在釉面上應有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跡,分布狀況自然有序。三、出土的老瓷一般應有土腥味存在。隨著時間流逝,土腥味逐漸變少。四、出土的老瓷,有的有土銹斑痕入釉的現象。五、出土的老瓷,如有開片紋、土斑銹應侵入釉中的開片中,呈暈散狀存在。六、一般老瓷的胎質細膩堅硬。七、一般老瓷的胎骨重量、手感適中。八、一般老瓷的胎壁厚薄適中。九、一般老瓷的紋飾流暢自然。十、一般老瓷在器物造型上,以實用為准則,無臆造現象。十一、老瓷的釉面彩料屬低溫鉛釉料,日久可見銀光色。十二、老瓷的青花色調,埋入釉下,沒有漂浮的感覺。當然鑒別區分新老瓷器的方法還有很多。而且每個人的鑒別區分方法可能都有不同。在學習實踐研究的過程中。總結出自己的一套鑒別區分方法。最後,新老瓷器的鑒別區分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它牽涉到瓷器的胎質、釉面、發色、器型、紋飾、製作工藝以及反應在瓷器上的時代特徵等。又可通過瓷器上的這些特徵來斷定它的年代。在科學技術發展的今天,古瓷的仿製層出不窮。已可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在收藏古老瓷器上一定要謹慎行事,避免受騙上當。分期與斷代 目前古陶瓷鑒定分期斷代法,以明清時期為例,還是習慣於先按大的朝代劃分,再按帝王年號細分。從器物斷代科學性看,實際上這種按小朝代劃分法不盡合理,因為按時代發展和器物變化規律來說,本應要有一個循序漸進過程,因此按照年代或時期(包括年限、時段)的早、中、晚劃分可能會更符合實際情況。從器物鑒定角度看,劃分的年限范圍越小就越准確。 元代以前的器物,定出大的朝代即可,不必按皇帝年號分期,但其中朝代較長的還可分出早、中、晚三期(如唐早期、宋中期、元晚期等)。明清距離現代較近,各種傳世品和出土文物都很多,在民間還有大量仿製品,情況較為復雜,因此要力求做到鑒定準確,盡量縮短時間跨度。下面的分期,分別把風格和年代比較相近的時代劃分在一起,其中年號時間較長的要再分期(如康熙60年還可分出早、中、晚三期),有的處於朝代或帝王更替期,也可以初期、末期稱之。 一、明代大體可分為五期:一期為明初,即洪武、建文,共35年。二期為明早期,又可分前後階段,前階段為永樂、洪熙、宣德,共33年;後階段為正統、景泰、天順,共29年,前後階段共62年。其中正統、景泰、天順三朝未見署官窯年款,瓷器風格亦有別於前後朝代,故又被稱空白期。第三期為明中期,成化、弘治、正德,共57年,正德後期已開啟晚明風格。第四期為明晚期,嘉靖、隆慶、萬曆、泰昌,共100年;第五期為明末,天啟、崇禎,共24年。 二、清代也可分為五期,一期為清初,順治,18年。二期為清早期,康熙、雍正,共74年。三期為清中期,乾隆、嘉慶,共85年。四期為清晚期,道光、咸豐、同治,共54年,也叫晚清時期。第五期為清末,光緒、宣統,共37年。 以上只是大致的年代劃分,另外還有幾種特定時期(特指)叫法,如鼎盛期青花瓷(以永樂、宣德朝「宣青」時期為代表)、空白期青花瓷(專指明正統、景泰、天順三朝無官窯款時期)、「克拉克」青花瓷(專指以明萬曆朝外銷西方的青花瓷)、轉變期青花瓷(以明崇禎朝青花精品瓷為代表)、高峰期青花瓷(以康熙時期「翠毛藍」 青花為代表)、仿古瓷興盛期(以清康、雍、乾三代以仿明官窯瓷為代表)、偽品泛濫期(以清末民國初製作的贗品為代表),還有祥瑞瓷(專指天啟、崇禎時期帶日本風格的瓷器)、南明瓷(專指明末清初建立的南明政權瓷器)、洪憲瓷(以署「居仁堂制」款瓷為代表)、廣彩(專指清中期景德鎮制瓷胎運往廣州彩繪的外銷瓷)、淺絳彩(清末民初朱山八友彩繪瓷為代表)等。 三、明代洪武和天啟、崇禎,清代順治和光緒、宣統,分別處在朝代更替時期,器物具有過渡期的特徵。明代除了空白期三朝外,不見正式署帝王年號款的還有洪武、建文、洪熙、泰昌幾個朝代瓷器。洪武朝和空白期三朝只見到署干支年號款,建文朝4年,洪熙帝在位1年,泰昌帝僅在位30天,均無標准器傳世,其瓷器面目不清。改朝換代對器物風格的影響,就日常生活用品來說,這種變化是隨著人們的生活習慣和審美觀,以及新原料、新工藝、新產品、新科技的出現而變化的,是漸變式而不是突變式。 以上所說,主要是以青花瓷器的發展概況、時代典型特徵和器物總體風格來劃分的。但要注意在每個朝代更迭或過渡時期,前後朝代器物的面貌特徵大多相似,前代往往孕育著後代的雛形,後代亦常常帶有前代遺風,有的特徵是共有的,很難截然劃分清楚。
⑵ 在中國什麼收藏品可以傳世
我覺得中國博物館里的那些東西都是可以流傳下來的,流產到今天已經很不容易了,相信它可以持續的更久。
⑶ 漢代玉器文物的種類,傳世的精品有哪些
秦統一六國後不久,天下大亂,劉氏漢朝建立。漢朝建立初期,用儒家禮教思想教育人們,使得崇尚禮儀、注重氣節成為一種社會風氣,經濟文化也得到恢復。從考古出土的數萬件漢代文物中看出,漢代玉器遍布全國。比較有影響的,有西漢的河北滿城中山靖王劉勝墓,山東巨野昌邑哀王墓,江蘇徐州楚王墓,廣州南越王墓出土玉器數量大而集中。
漢代組玉大量出現。如:劉勝夫婦墓的玉器完整地再現了葬玉和用玉。葬玉類有玉衣、九竅塞以及玉握、玉琀。其玉衣由2498片玉片連綴而成,上衣前片製成鼓起的腹部,後面下端做出人體臀部,袖筒上粗下細;褲筒製成人腿形,形象逼真。又如:漢代玉劍飾,由玉首、玉格等幾部分組成。
漢代玉器還有如下風格和特點:1.一部分傳統玉器消失,一部分罕見。如禮器和儀仗器的琮、圭、璋、戈、鉞、戚、刀、斧、鏟、鑿,基本消失。玦、鐲、笄、墜、珠、管極少見到。另外,新的器物大量出現:如座屏、高足杯、葬玉、剛卯、翁仲、辟邪、鋪首、玉劍具、心形佩(也稱雞心佩)。2.在漢代,羊脂白玉雕刻製品大量在內地流行。3.雕刻手法多樣,精雕細琢的玉器屢見不鮮。透雕更加普遍,使玉器更顯立體感。4.在漢代,以簡練的雕刻風格影響後代,這種表現手法常被人們稱之為「漢八刀」,特別是以玉翁仲人、玉單、玉豬為代表,這是漢代玉器雕刻的一大特色。5.漢代玉器上還出現了四靈圖案(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種辟邪靈神)作為紋飾,經常在玉璧上出現。單獨的龍、鳳紋裝飾也常在玉璧上出現。6.在漢代玉器上,許多紋飾是繼承前代戰國時期,如卷雲紋、谷紋、蒲紋,都是戰國較流行的,或單獨出現,或幾種紋飾混合出現。
漢代(公元前206~公元220)的玉器繼承了戰國時代玉器的傳統,並有所變化和發展。禮儀性的玉器 (所謂「瑞玉」 )較前減少,組成佩飾的各種佩玉在種類上趨於簡化,用於喪葬的玉器顯著增加,玉制的日用品和裝飾品也有較大的發展。在雕琢工藝方面,圓雕、高浮雕、透雕的玉器和鑲玉器物較前增多。紋飾的風格由以抽象為主轉向以寫實為主,一些像生類玉器也有了現實感和生命力,形神能巧妙地結合於一體,這些都為先秦玉器所不及。
漢代的玉器種類很多,按社會功能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為日用品、裝飾品、藝術品、辟邪用玉、禮儀用玉和喪葬用玉。
傳世的日用器有奩、洗、卮、燈、耳杯等。出土的器類有高足杯、角形杯、帶托高足杯、盒、枕、帶鉤、印章等。裝飾品可分為人身上的玉飾和器物上的玉飾兩大類。人身上的玉飾主要是佩玉,計有璜、環、琥、瓏和玉舞人等。玉環的紋飾優美多樣,在佩玉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漢代圓雕的工藝美術品數量雖不多,但表現了漢代玉器造型藝術的高度水平。漢代用於辟邪的玉製品有剛卯,除見於著錄的傳世品外,發掘出土的剛卯為數不多。從文獻記載和考古資料考察,漢代用於禮儀的玉器和先秦時期有所不同。但到漢代只有璧和圭仍然作為禮儀上使用的玉器。玉璧在漢墓中出土很多,玉圭則從西漢中期以後逐漸消失。漢代雖然還存在「六器」中的琥和璜,但已是作為裝飾用的佩玉了。另外,璋和琮在漢代可能已不再製造和使用。漢代認為玉石能使屍骨不朽,所以用於喪葬的玉器在漢玉中佔有重要的地位。葬玉主要有玉衣、玉九竅塞、玉琀和握玉。玉衣是漢代皇帝和高級貴族死時穿用的殮服,外觀和人體形狀相同。完整的玉衣由頭罩、上衣、褲筒、手套和鞋5部分組成,每部分都由許多小玉片編成,是漢代治玉工藝高度發展的產物。玉九竅塞是作為填塞或遮蓋耳、目、口、鼻、肛門和生殖器等九竅用的,這些玉製品皆為素麵。玉琀一般作蟬形,置於死者口中。至於死者手中的握玉,在西漢中期以前多作璜形,系用玉璧改制而成,到西漢中期以後,逐漸流行為玉豬。死者手握玉豬的習俗,在東漢和魏晉南北朝都很流行。玉蟬和玉豬的造型變化不大,刻紋也都比較簡單。
⑷ 什麼叫傳世文物
傳世文物是指和出土文物性對的,早已在世間傳播流通的文物。
⑸ 文物怎麼能證明是祖傳的
基本不能證明
傳世,流傳於後世,可子孫後代相繼,但是文物基本不能證明是祖傳的除非你家歷來都是名門望族或者這件文物很珍貴。
但是只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古董是自家祖傳的也可以,但是古董與文物有界限,文物屬於國家的,參考歷史價值,不應該歸於個人所有,畢竟這是我國的國情。
(5)傳世品文物擴展閱讀
在文物藏品中,特別是傳世品,往往夾雜著偽品。在保管、研究、陳列時,首先要把混入文物的偽品辨別出來。
1:辨別真偽
主要是對館藏文物和流散文物而言。對文物史跡,只是其中一部分需要辨偽。建築物上的附屬品石雕、木雕等毀壞之後,又按原狀重新雕刻,與建築物並非同時之物,其他構件的更換亦如此,如不辨別,把它定為原件,會引起混亂。
2:斷代
辨別文物的年代,是文物鑒定的主要內容之一。確定了文物年代,就可將其置於當時的時空環境中進行研究。文物的真偽,最根本的是時代不同,還有所用材料、工藝的差別。
文物斷代對一切文物來說,都是必須的。在文物的斷代研究中,除由於作偽而造成的一些文物年代混亂,需要鑒定辨別外,還有大量文物本身並無紀年,需要鑒定,判明年代。
一些傳世文物在歷史流傳中,由於自然損壞,有意挖損等,給確定年代帶來了困難,還有一些文物史跡如古建築,不同朝代屢次重修,更換構件,使一座建築物具有多時代的構件,另有一些碑刻的紀年或關鍵字被砸去等,這些都需要通過鑒定,去判明年代。
3:評定價值
文物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化遺存,沒有價值的遺存,不能稱其為文物。在歷史遺存被確定為文物之前,就需要對其進行研究,評定其是否有價值。在確定某歷史遺存為文物之後,要研究它所具有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高低。
在研究文物的過程中,應將它置於一定的歷史環境之中,分析它的內容,鑒定它的製作工藝,揭示它的內涵及其在歷史的地位與作用。從而確定它的價值高低,或它的價值的主要表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傳世之寶